(中央社如何登記公司記者陳至中台北10日電)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宣布增設「旋轉門」條款,離職官員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長、校長等職務。但高教工會不領情,認為應全面禁止擔任「各種有給職」,才能避免「門神」疑慮。

教育團體多年來一直批評教育部高官退休或下台後,轉任私校當「門神」,不但有領雙薪的問題,也可能在任內,就制訂出偏袒私校經營台中公司註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者的政策和法令,為自己的未來鋪路,或是到私校服務後,協助取得競爭型計畫經費。

對此,教育部於本月2日部務會報中通過,在組織法第8條中增列,曾任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處長者,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掌理的高教、技職、會計職務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以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日前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的旋轉門政策「為德不卒」,未處理到退職官員轉任私校教職,以及縣市教育局處長到私立中小學擔任校長等。

無獨有偶,高教工會今天也到教育部門口陳情,批評教育部的旋轉門是「打假球」和「做半套」,並指有2名台中申請公司登記台中商業登記教育部離退高官,近年轉到私校擔任主任秘書和講座教授,完全不受旋轉門的限制。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立即制訂禁止所有官員離退後至私校擔任「各種有給職台中公司行號申請」的旋轉門條款。並呼籲現任官員公開宣誓,退休或下台後不會轉到私校任職。1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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